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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严查烟花爆竹

半月查处违禁行为34起
1999-01-20 来源:生活时报 韩金星 我有话说

1月14日至16日,北京市公安机关按照市禁放烟花爆竹领导小组工作部署,针对春节前这一段时间私运、私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较突出的特点,组织力量在全市范围内连续开展了3天集中查堵行动。其间,各分县局、派出所共查获私进、私运、私售烟花爆竹案件17起,收缴礼花弹、双响、闪光雷、窜天猴等违禁品种总价值3.8万余元。处罚当事人28人,其中行政拘留25人、罚款3人。

1月16日上午9时许,河北省三河市高楼镇皮各庄村农民王贵宾,用自家农用机动三轮车将价值约2000元的闪光雷、双响、鞭炮等烟花爆竹私运进京,准备在顺义天竺出售。当车刚驶到岗山村便被顺义县公安局天竺派出所民警发现,当即将一车爆竹全部没收,王某也被行政拘留10天。

1月14日,家住河北廊坊安次区财政局家属院的男青年张宏书,驾车在通州开发区路口燃放烟花爆竹,被当地公安机关查获,并从其车上查出2箱花炮。据张交待,从去年11月至今年1月12日,他曾四次向通州区马驹桥镇的翟庆亮、苏金泉非法贩卖过烟花爆竹,总价值8000余元。后在对翟某、苏某的审查中证实确有此事。现三人已被通州公安分局依法拘留。

据市禁放办有关同志介绍:由于今年本市禁放工作从上到下都很重视,无论是从宣传角度还是从执法情况来看,都很有力度,起到了很好的效果。仅元旦以来短短的半个月时间,全市已先后查获违反禁放法规行为34起,没收非法烟花爆竹总价值近5万元。有39名涉嫌违法人员受到行政拘留或罚款处理。但同时也说明,今年春节禁放面临的形势不容乐观,还需要广大市民在自觉遵守《禁放法规》的同时,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共同搞好首都的禁放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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